我肚子里的孩子。 我不能尽一个做母亲的责任将孩子抚养长大,只能尽力保住她的性命。 我把匕首刺进叶青华的胸口,她流出的鲜血温暖了我虚弱的身体。 明明是我最爱的人,我却亲手结束了她的性命。 她不能活,我们两个人身上都背负了滔天的罪孽。只能用生命来补偿。 叶青华是真的很爱我,她看我的眼神没有一丝责怪和怨恨。 仿佛只要不离开,我做什么她都可以包容。 我在那一瞬间突然感觉被这样爱着好像也挺好的。 如果足够没有自我的话。 看着我的孩子顺利地从肚子里被取出,我最后一丝悬着的心也放下了。 孩子长得真好看,皮肤比我还白,五官却像极了青华。 只盼她不要像我们俩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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元末濠州城外,朱元璋捡到了一个少年,从此洪武皇帝多了一条臂膀。抗元兵,渡长江,灭陈友谅,伐张士诚。创建大明,光复燕云。我无处不在。从此洪武立国,再无遗憾。大明根基,固若金汤。针对小明王的事情,我们需要采取四阶段战术。首先,我们宣称什么事都没有。其次,我们说或许发生了什么事情,不过我们什么都不用做。再次,我们说或许应该做点什么,可惜什么都做不了。最后,我们很遗憾小明王以身殉国,当初要是做点什么就好了。有人问身为太祖第一心腹重臣,如何轻松避过风风雨雨,安享天年?张希孟谦虚地说仆只是大明朝卑微的社会公器,用来盛放太祖皇帝深思熟虑的果实!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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